按签订联合摄制合同时间顺序,南昌市小平小道陈列馆、江西洪恒文化传播有限公司、南昌日报社、飞啦影视文化(上海)有限公司、峨眉电影集团有限公司、佛山文化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、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、北京衡源路德影视文化传媒中心(普通合伙)、苏州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先后成为出品单位、联合出品单位。2020年,四川师范大学曾和万玛才旦导演做过一个对谈,认为万玛才旦导演是“作者电影、作家电影与民族电影的多维实践者”。四川师范大学影视与传媒学院院长陈佑松以此为契机表示,松太加和万玛才旦是因为写作结缘进入到电影领域,这类由作家而成的导演主创,在创作最开始就有着某种愿意去突破、去进行前沿的艺术探索,从他们的创作本源来讲就与艺术电影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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